1.故障录波装置记录的数据应可靠,不失真,记录的故障数据有足够安全性,当故障录波器或者和后台机电压消失时,故障录波器不应丢失录波波形。
2.为了便于调度处理事故,在线路或元件故障时,故障信息应上传到调度端,有助于事故处理时收集到重要的电气故障量。
3.要求记录因故障、振荡等大扰动引起的系统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及系统频率全过程的变化波形。
4.应有足够的起动元件,在系统发生故障或振荡时能可靠起动。
5.故障录波装置应具有测距功能,测距误差应小于线路全长的3% 。
6.故障录波器应能根据设定的条件自动向调度端上传有关数据和分析报告,并满足调度端对通信规约的要求。
7.故障录波装置应具有记录动作次数的计数器以及同步对时功能。
8.录波装置面板应便于监测和操作。应具有装置自检、装置故障或异常的报警指示等,并应有自检故障报警、录波起动报警、装置异常报警、电源消失报警和手动复归等主要报警硬接点信号输出。